校內各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學校黨的建設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論創(chuàng)新和實踐創(chuàng)新,提高黨建與思想政治理論研究水平,決定在全校范圍內開展2019年度黨建與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項目申報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學校各級黨組織、黨務干部、思想政治理論課專職教師、輔導員、班主任、群團組織等相關人員均可以集體或個人方式申報黨建與思想政治教育專項研究項目。
2、黨建與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項目的研究范圍參照第六條項目指南中所列的內容。
3、黨建與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項目的研究內容,要求思想性強、立論充分、能結合學校實際、有創(chuàng)新性,具有一定理論價值和應用價值。能夠以改革創(chuàng)新精神推進我校黨建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具有較強的指導意義和重要的推廣價值。
4、黨建與思想政治教育項目屬于校級研究項目,其研究成果與學校其他科研項目一樣,在評職晉級中具有同等效力。
5、黨建與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項目每人只能申報一項,項目申請書須由主持人簽字,單位同意并加蓋印章后方可申報。
6、黨建與思想政治教育專項研究項目由校黨委宣傳部和科技處共同管理實施。
二、申報時間
2019年11月11日-18日,過期不予受理。
三、申報程序
1、申報項目的主要研究內容要符合項目指南要求,題目自擬,項目主持人需填寫《青海大學黨建與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項目申報書》一式3份,并于11月18日前將申報書紙質版由各單位統(tǒng)一上報至黨委宣傳部(電子版發(fā)至郵箱:2251289724@qq.com)。
2、黨委宣傳部組織專家評審組,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jù)不同項目類別的特點,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評出擬立項項目,經(jīng)黨委批準后進行公示,無異議的給予立項資助。
3、項目公示結束一周內,項目負責人簽訂《青海大學黨建與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項目合同》。
四、結題驗收
1、所有立項項目應取得一定形式的研究成果,原則上至少要在省級以上刊物發(fā)表論文1篇,方可申請結題驗收。特殊情況如研究成果獲得某項成果獎、在現(xiàn)研究成果培育基礎上申報了省級項目、在工作實踐中有解決關鍵問題的報告等,也可申請結題驗收。
2、項目結題時須提交項目研究報告,填寫《黨建與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項目結題申請表》,并附公開發(fā)表論文原件(原件評審驗收后返還)與復印件,一并報送黨委宣傳部。校黨委宣傳部組織專家評審組進行驗收。
3、項目研究時限為1年,對逾期未結題的,或有剽竊他人成果、弄虛作假行為的,予以撤銷并停止使用項目經(jīng)費,項目主持人兩年內不得申報該專項研究項目。
五、項目經(jīng)費使用及管理
1、學校設立黨建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項目專項資金,項目資助額度為每個項目5000-10000元。
2、為了加強專項管理,有效使用經(jīng)費,各研究項目的開支須項目主持人簽字后,由黨委宣傳部審核簽批,到校財務處報銷。
3、項目經(jīng)費使用范圍:
(1)科研差旅費(按學校相關規(guī)定報銷);
(2)科研資料費(項目研究所需書籍、資料可報銷,與項目無關的書籍、資料不予報銷);
(3)論文發(fā)表版面費;
(4)外單位專家咨詢費。
六、項目指南(參考)
1、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理論研究
2、“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載體及路徑研究
3、堅持“以本為本”,推進“四個回歸”,加快建設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養(yǎng)能力理論研究
4、黨的十九大精神理論研究
5、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研究
6、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重要論述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7、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實現(xiàn)路徑和工作機制研究
8、“三全育人”載體和路徑研究
9、學科教育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路徑研究(“課程思政”個案研究)
10、輔導員工作能力提升研究
11、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隊伍的素養(yǎng)提升研究
12、基層黨建工作實效性研究
13、校園文化和大學精神研究
14、青年學生馬克思主義信仰養(yǎng)成機制研究
15、校園文化建設中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研究
16、大學生創(chuàng)業(yè)傾向與創(chuàng)業(yè)特質研究
17、部門合作提升高校思政功能的路徑研究
18、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學生黨建工作的方法和途徑研究
19、提升大學生對思政課教學的認可度研究
20、充分發(fā)揮院系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研究
21、提升高校學生黨建質量的探索與實踐
附件:青海大學2019年度黨建與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項目申報書
2019年11月8日